驻供销总社纪检监察组廉洁过节提醒
发表时间:2021-04-01 点击:
清明将至,为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,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发力纠治“四风”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驻供销总社纪检监察组特此提醒:
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精神,出行时严格遵守辖区及当地政府规定,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,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做到移风易俗、文明节俭、安全有序祭扫。
一、严禁使用公款、公物、公车进行私人祭扫、旅游、探亲访友、宴请等活动;
二、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、宴请、住宿、购物、旅游及其他事项;
三、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、比阔气,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四、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。
请各单位将此提示转发所属单位党员干部、职工,严格遵照执行。祝大家清明安康!